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面授导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备好课、讲好课,不断提升面授导学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授导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条 承担面授导学课程的河北电大系统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师授课比赛、河北省高校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电大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系统完成一门课程的面授导学,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面授导学形式。
(三)无教学事故发生或违纪情况,师风师德考核合格。
(四)所面授导学课程学生的参与率较高,学生满意度较高。
(五)办学部门对所面授导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以上。
(六)教学督导部门对所面授导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以上。
第五条 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员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 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凡在奖项的申报、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
第五章 奖 励
第九条 学校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设特等奖,奖金5000元;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获奖者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获奖人员相关配套奖励。
第十条 获奖材料入获奖者人事档案,奖项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