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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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shuli来源: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网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16-04-24 10:41:01点击数:4233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开教[2016]011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士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下统称为学位论文。
第三条 总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专业学位论文的规范,组织论文的评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分部需指定部门承担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学习中心开展学位论文的写作、指导和答辩,组织论文评审与上报等工作。
第二章 论文写作
第四条 学位论文写作开始时间应安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及以后,学生已修完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70%方可申请论文写作。
第五条 学位论文写作过程包括选题、开题、初稿、二稿和终稿五个阶段。
第六条 选题原则
1.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 题目应大小适中,注重应用性,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鼓励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3. 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4.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任务。
第七条 论文写作要求
1. 论文观点明确,内容健康,要反映出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论文论据充实,数据可靠,资料详实,论述充分,结构完整严谨,条理清楚,语言准确、简练、通顺;
3. 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学位论文;
4. 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各专业在此基础上自行设定字数要求;
5.论文写作及引文、资料标注符合学术规范,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附件1)。
第三章 论文指导
第八条 各学习中心指定专业教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给出初评成绩及评语。
第九条 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1. 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教学情况;
2.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第十条 指导教师职责
1. 根据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 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帮助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3.对论文写作全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审阅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帮助学生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每个阶段指导不少于1次,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和评语,总计指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
4. 监督检查学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工作量
1.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15人;兼职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10人。
2. 对于毕业生较多的地区,各分部应协调成立指导教师小组(3人以上),以保证论文指导质量。
第四章 论文答辩
第十二条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  答辩的组织
1. 各分部按学科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制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指导地方学院或学习中心建立答辩小组,并审核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
2. 组织答辩的地方学院或学习中心须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附件2),报分部审批后确定;
3.总部对论文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答辩委员会
1. 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不少于1名;
2. 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并解决所属学习中心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第十五条  答辩小组
1. 人数须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小组成员包括:答辩主持人1名,答辩教师若干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少于2人。答辩主持人可以来自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也可从办学体系外聘请。办学体系内的答辩主持人须持有国家开放大学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从办学体系外聘请的答辩主持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8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
2. 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3. 答辩小组主要职责为根据学生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
第十六条  答辩教师
答辩教师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答辩教师主要职责是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第十七条  答辩程序
1. 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的学位论文;
2. 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学生抽取方案;
3. 答辩学生介绍学位论文主要内容;
4. 答辩教师审查判断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学生的研究范围内,提出相关问题,由学生回答;
5. 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分析判断论文质量,并给出论文成绩和评语,记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3),并须答辩主持人签字。
第十八条  成绩评定
1. 答辩结束后,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论文质量和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成绩评分标准》(附件4)给出答辩成绩;
2. 论文内容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3. 如答辩后论文成绩不理想,学生可根据所在学习中心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申请重新答辩,但只有一次重新答辩机会。
第五章 论文终审
第十九条  各学习中心将答辩后论文成绩在良好(或80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审表等纸质材料提交至分部学位管理部门,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提交学位论文及成绩等电子材料。
第二十条  各分部审核学习中心提交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审表,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30%),将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和学位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提交至总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学位论文和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
第二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组织各分部相关专业的教师,采取抽审或全审方式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抽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根据评阅情况可调整论文的成绩,并给出评语。
第二十二条   学位论文终审成绩在良好(或80分)以上的学生,如符合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进入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如学位论文终审成绩未达学位授予条件,取消学位授予资格,且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章 论文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位论文终审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中填写评审情况和意见,经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学位论文档案包含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论文(定稿本);
2.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第二十五条   获得学士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将保存至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图书馆。
第七章 论文作假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做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 购买学位论文、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的;
2.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3. 伪造数据的;
4. 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将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严重作假情形的,学校将给予撤销指导教师资格的处分。
第三十条  学校对学生、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履行告知处理意见。当事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三十一条   总部将把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分部的教学检查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校将对相关分部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不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电校教[2004]32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分委员会可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关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规范或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
2.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成绩评分标准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写作形式要求
 
为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保证学位论文的规范性,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形式及内容
学位论文由题目、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题目:力求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摘要:应当以精炼、准确的语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及内容,展现论文的重要信息。字数不少于300字,关键词应当反映全文主要内容信息(不少于3个);
3.目录: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内容包括正文篇章节的序号、标题、参考文献、附录等;
4.正文:为学位论文的主体,内容须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等内容。其中绪论要求说明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写作背景、目的和创新点等,论文主体是论文的研究过程和主要内容,结论为论文总体的总结性文字,要求明确、精炼地总括本论文的观点;
5.参考文献: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且在正文中有引用的文献,要求依次写明作者、书名(文章题目)、出版单位(期刊名)、出版时间(期数)版次、页码等;
6.注释:为论文中的字、词等作进一步说明的文字,以脚注形式置于该页下方,并在注释结尾标明所引用的页码;
7.附录:对于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如调查问卷、计算机程序等。
二、论文篇幅
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
三、论文的打印、装订格式
1.论文正文页面规格
学位论文一律使用A4纸双面居中打印,小四号宋体字体,字符为标准间距,每段左空2字编写;
版面设置数据参考值:页边距分别为上、下各2.6cm,左、右各3cm;页眉、页脚各1.8cm。文字的行间距为1.5倍行距,段间距为0。
2.装订顺序
题名页(扉页)—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发表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
3.排版格式
(1)目录
“目录”两字居中编排(小二号黑体字体加粗),两字间空1格(注:“一格”的标准为一个汉字,以下同),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空24磅,下空1行为章、节、条或章、条、款及其开始页码,一般标记到三级标题。每一级标题的层次代号和文字为小四号黑体。
(2)摘要
“摘要”两字居中编排(小二号黑体字体加粗),两字间空1格,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空24磅;
“摘要”两字下空1行,编排摘要内容(四号宋体字体)。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2格,标点符号占1格;
摘要内容后下空1行左空2格编排“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字体),其后为圆角冒号和关键词(四号宋体字体),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3)正文
第一层次:1级标题使用小二号黑体字体加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空24磅,题序和标题之间以顿号隔开;
第二层次:2级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字体加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空18磅;
第三层次:3级标题使用小四号黑体字体加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各空12磅;
第四层次:4级标题使用小四号楷体字加粗;
正文文字内容使用小四号宋体字体,文字的行间距为1.5倍行距,段间距为0。
(4)图表
图的编号由“图”字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等。图应当有图题,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图的编号和图题应当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
表的编号由“表”字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如“表1”、“表2”等。每张表应当有表题,置于表的编号之后。表的编号和表题应当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
(5)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中引用的有具体文字来源的文献集合。按照GB 771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执行。引用文献总数不少于10篇;
参考文献以文献在整个论文中出现的次序用[1]、[2]、[3]……形式统一排序、依次列出;
参考文献的表示格式为:
著作: [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期刊: [序号]作者.文章题目[J].期刊名,年,卷 (期):引用部分起止页
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文集[C]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引用部分起止页
专利: [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国别,专利号[P].发布日期.
(6)附录
依序编排为附录1、附录2……。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
(7)注释
注释正文用小五号宋体,注释序号采用①②③④的方式使用上标表示,每页单独编号。
四、违反学位论文形式规范的责任
如果学位论文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标准,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小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限期修改论文、延期再答辩及不建议授予学位等处理的决定。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成绩评分标准
 
一、论文成绩评分标准
学位论文评审成绩结果分为5级层次: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指导教师或答辩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后,给出论文成绩:
(一)优秀(90-100分)
1.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专业性;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论文的观点鲜明、正确,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材料详实、充分,数据完整、可靠,论证有力、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语句通顺、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须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无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完全符合要求。
(二)良好(80-89分)
1.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适当,有一定的实用性、科学性、专业性和可行性;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能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论文的观点正确,材料充分,数据可靠,论证比较有力,逻辑性比较强,结构完整,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无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符合要求。
(三)中等(70-79分)
1.基本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的应用性和实用性不强;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能运用部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无原则性的错误;
3.论文观点基本正确,材料基本齐全,基本规范,论证有一定说服力,结构比较完整,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格式比较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不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有部分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大部分符合要求,个别地方不符合要求。
(四)及格(60-69分)
1.总体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的应用性和实用性较差;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运用部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有个别错误;
3.论文观点结论基本正确,材料不够齐全规范,论证说服力较差,结构不完整,语句不够通顺,条理不够清楚,格式不够规范,缺少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明显的文字错误较多,论文形式大部分符合要求,个别地方不符合要求。
(五)不及格(59分及以下)
1.不能按基本要求完成论文,选题陈旧,无实用性和研究价值、无可行性或偏离专业;
2.研究方法不正确,存在较明显的观点错误或观点不明,基本理论、知识运用错误;
3.材料不齐或虚假、数据不正确或伪造,论证无力或片面,漏洞明显,逻辑混乱,结构不完整,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
4.写作篇幅不达标,文字错误较多,论文形式不符合要求,排版格式不统一,不规范;
5.抄袭他人成果,论文查重率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