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
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
通 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师院成教部、县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和《承德市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我市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含已训未发证)的在职中小学校校级干部。
二、培训目标、任务及分工
1.培训目标
三、培训内容
新一轮提高培训依据《承德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件)分岗位、分专题设置课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具体包括:
1.必修课程。分岗位核心专题课程和公共必修专题课程。岗位核心专题课程,每个管理岗位分别设置1个核心专题,其中:正职校长为“校长与学校发展”,教学副校长为“校长与课程教学”,德育副校长及党务干部为“校长与学校德育”,后勤副校长“校长与学校总务”。公共必修专题课程,要求所有岗位校长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共计3门,分别为“校长与学校文化建设”、“校长与教师专业发展”和“校长与学校外部环境调适”。必修课程采取集中面授的形式来开展,使用全省统一编发教材。
2.选修课程。针对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校长岗位需求,每个岗位分别设置2—3个专题课程,主要以集中面授的形式组织开展。
3.自学课程。集中面授结束后,要求校长在岗自学,以远程培训、课外作业、撰写论文为主要形式。
4.综合实践课程。集中面授结束后,组织校长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主要以教育考察为主,结合现场诊断、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考训结合、累计学时的方式。采用专家讲授点评、个体开放自学、研讨交流、挂职锻炼、现场诊断、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学满规定课时,集中脱产培训必修课和远程培训必修课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合格,选修专题经培训单位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省统一印制并编号的《提高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对新一轮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要积极组织安排校长参训,确保本县区应训校长按时参训。
2、各培训单位要尽快组织落实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办班申请、教学计划上报市干训中心审批。
联 系 人: 索晓峰 周淑利
联系电话:0314-2273126 13932421993 139314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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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十日